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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地区企业标准备案办理费用

发布:2020-10-29 10:59,更新:2024-05-19 08:30

  深圳地区企业标准备案与其他省份城市不同,需窗口实名注册认证后,方可网上备案,

窗口验证流程:被授权人到窗口提交证明材料,完成身份验证。窗口当场查验材料是否与申请信息相符。若相符,则认为身份真实、委托有效,实名验证成功,平台将保存验证结果,验证结果包括授权人身份信息、企业身份信息、委托授权证明。若不相符,则驳回授权申请,实名验证不成功。

  其他省份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如下:

  条件

  1、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属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
  2、应在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范围内。下列标准不在备案范围:

  (1)药品、医疗器械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、兽药、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农业种植养殖产品等产品标准不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范围。

  (2)以下企业产品标准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:

  ——国家、省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企业产品标准;

  ——消防产品、消毒产品、农药、饲料、煤矿产品、通信产品等产品的企业产品标准,报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。

  (3)企业产品执行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的,不需办理备案。

  2015年开始后,各地的企业标准备案已经陆续可以做网上公示的流程。相较于之前传统的流程,时间和资料准备上,都简化了不少。

  所需的资料如下:

  1.产品的说明书

  2.产品的图片

  3.产品的功能性能介绍

  4.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

  5.编写人员名单

  6.法人身份证号.联系人名称,联系方式

  7.申请表格1份(如附件我司提供的)。

  三、办理行政事项的工作程序、法定期限(或承诺期限)

  5-7个工作日

  四、办理流程

  1、接受客户委托(签订合同);

  2、查询现行相关标准;

  3、标准草案编制;

  4、标准审查和定稿;

  5、前往标准备案部门(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卫生局或食品药品监管局)实施备案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凰创谷6楼
  • 邮编:518000
  • 电话:13025453745
  • 经理:李工
  • 手机:13025495299
  • 传真:0755-23004865
  • QQ:181818926
  • Email:181818926@qq.com